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月销售额10万以下免征如何做账?

编辑:西安恒企会计培训学校时间:2023-09-15

答:一般情况下如果低于10万,就不需要计提教育费附加,地方教育费附加;

一般纳税人月销售额10万以下,计提附加税时,只计提城建税就可以.

不用计提其他的什么教育费、地方教育费、地方水利建设基金.

附加税,正税的对称,指随正税按照一定比例征收的税,以正税的存在和征收为前提和依据.

一般纳税人适合十万以下的吗?

答:收入十万以下免附加税,一般纳税人不适用.

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》(财税[2016]12号 ):

将免征教育费附加、地方教育附加、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,由现行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(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)的缴纳义务人,扩大到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(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)的缴纳义务人.

根据上述规定,此项政策仅适用于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(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)的缴纳义务人,也就是小规模纳税人,所以,财税[2016]12号不包括一般纳税人.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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